从“赌王”事件看信托在财富传承领域中的应用

 

 

祝福 曹琳

 

 

2020年5月26日,澳门一代赌王何鸿燊在香港病逝,享年98岁。他的离世可能揭开一场巨额财产分配大战的序幕,事实上这场大战的前序在去年他住院就已经初见端倪,4房17子已经因此闹出了官司。虽然其核心企业澳博控股、新濠国际、信德集团已经交由3名子女打理,目前管理顺风顺水,但是如今面对高达5000亿巨额资产及其背后不可忽视的利益,几位太太和众多子女是否可以和平相处妥善分配,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这也一定不是赌王希望看到的。

 

 

观察李嘉诚的做法,则不得不为其深谋远虑折服。鉴于霍英东去世及何鸿燊病危时的前车之鉴,李嘉诚深深认识到妥善安排家族传承的重要性。2018年李嘉诚“退休”之际也公布了李家的传承大计。李嘉诚将继任和分产分开,由长子继承家业,又利用家族信托让全家人以信托受益人的形式享有家族财富。

 

 

近些年,家族信托开始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很多知名富豪都开始设立信托,以家族信托的形式不仅可以将控制权牢牢把控,不至于大权旁落,确保家族基业长青;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每一个家人都能够以信托受益人的身份继续享有家族财富。除香港和新加坡外,澳大利亚在近些年也逐渐成为了中国高净值人群的信托设立目的地。

 

 

除了我们所熟知的家族信托,在澳大利亚还有很多其他形式的信托或信托结构,根据委托人的不同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信托结构。在澳大利亚,信托模式广泛流行且普遍应用于建筑、地产开发、投资、家族企业、养老基金以及代际财富的保护和增长领域。广泛的适用性印证了它的灵活性和重要性。比较常见的信托类型包括全权信托(家族信托)、单位信托和混合信托。

 

 

全权信托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家族信托,在澳洲是一种使用最广泛的信托模式。通过全权信托,家族的业务控制权可以实现代代相传,且不必对资产进行实质性转移,从而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在对受益人的收入分配上,与公司或个体经营者相比,家族信托也更加灵活,可以最具税收效应方式对收入进行分配。

 

 

而单位信托通常较常见于投资领域,持有单位信托与持有公司股份类似,这些单位确定了单位持有人在资产和收入中的权益,并且可以很容易地转让和出售单位。但是单位信托无法提供与全权信托相同的资产保护。简单来说,一旦单位信托持有人破产了,他所持有的单位信托也将视为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混合信托更像是单位信托和全权信托的嫁接产物,将全权信托的灵活性纳入单位信托。这种信托模式更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没有关联的人共有一项业务或投资的情况。这种模式能够为各方间收入和资本分配提供灵活性,以达到税收筹划和代际财富保全的目的,这是通过允许对配偶、子女或相关家庭信托进行分配的方式来实现的。同样的,与单位信托一样,它也无法实现资产保护的目的。

 

 

澳大利亚的信托法可以追溯到1535年,而继承了普通法体系的澳大利亚也有着200多年的信托传统,信托用于财富保值和代际财富转移的历史则超过了100年。很多澳洲本地的富人阶层都设立了家族信托或者其他类型的信托结构,以满足不同的财富规划需求。